在傳統的想法中,一個作品本身即具有其獨立的位格(πρóσωπον),因此當我們談論到一個作品(œuvre)時,它存在的狀態往往和一個「個體」一般具有獨立性;就算作品本身為多樂章的型態,也應被視為一個整體予以尊重。
然而在二十世紀後半,作曲家開始思考更多的可能性,尤其在後現代思潮與網際網路的興起之下,正如個體定義的解構以及「網格運算」(Grid Computing)等傳統界限模糊化的氛圍下,產生了像Karlheinz Stockhausen(1928-2007)的Licht: Die Sieben Tage der Woche 《光:一個星期的七天》 這樣的大型複合作品——由七部歌劇組成,其中包含一些可單獨演出的作品,例如Klavierstück XII《第十二號鋼琴小品》等。
「複合形式」這個名詞是我用來稱呼一種超越作品位格的形式,當一個作品除了本身獨立完整的存在樣貌之外、還與其它的篇章結合成一個更大的「超作品」時,就形成了所謂的複合形式。以本次首演的大提琴奏鳴曲 [即《凡塵悲歌》(2010) ] 為例,雖然它本身在音樂的性格上具有獨立性,但它在創作時也同時成為一個更大作品的一部份 [即複合形式室內樂《時間之歌》(2010)]。